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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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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你说迷糊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不得超过10天,流窜,结伙,多次作案的,最多不超过37天。所以拘留不可能超过这个期限。你说的这个情况,应该是被逮捕了。逮捕的话,期限就很长了,但检察机关决定逮捕之后,要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的。既然你不知道是否判刑了,说明还在侦查阶段,如果起诉,法院最迟在开庭前3天,会通知你们开庭时间。所以,耐心等吧。顺便说一下,侦查起诉阶段逮捕的羁押期限一半是2个月,到期后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对于集团,流窜,或者难以取证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如果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还可以再延长2个月,总共羁押的最高期限是拘留37天加上逮捕后的2+1+2+2,一共是247天。从你收到逮捕决定书后,超过210天,你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超期羁押问题,检察机关必须通知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放人。而且这是最长期限,一般情况下(如果你丈夫是一般性质的犯罪),也就是最多只能关3个月。
1、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最多是37天,但之后还要被逮捕和判刑。 2、原则上,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否准予取保候审,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3、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可以做的事情有:为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以争取从轻处罚;到看守所给犯罪嫌疑人送些衣服和钱。《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一、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项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拘留赔偿的权利,即有权获得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二、国家法第26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三、国家赔偿法第30条还规定,对于因错误刑事拘留,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侵权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错误刑拘有两种情形:1、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予以刑拘;2、对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刑拘。最高法明确以结果错误作为归责的依据,犯罪嫌疑人没有最终被有权机关定为有罪,则原来实施的刑事拘留措施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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