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般而言,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和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同居期间必须取得的财产。同居前一方取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取得的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第二,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当然不是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是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是各自所有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与离婚不同。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对配偶非法同居进行判决。
协议优先。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方、子女利益,考虑财产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与赠送关系进行比较处理,一方向对方索取的财产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84)法律事务第112号《关于贯彻民事政策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解除非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通过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