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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分割。《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
可以的。宅基地使用证必须要办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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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需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城乡规划证明等必要材料,并提交登记部门登记,还需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村民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不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转让、拨号、租赁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土地房屋转让、抵押时,其附属土地使用权也转移,抵押。土地证明书的使用证明书只是证明你家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明书,这块地的房子可以买卖、赠与、抵押、租赁等集体土地(或宅地),这块地的房子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村镇有关部门的同意。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享有,由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而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宅基地使用权由本户其他家庭成员继续共同享有,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另一方面,若该户人员均去世或不再拥有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其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所属的农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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