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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投资管理公司一般不需要实缴到位。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度,有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即可。但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1、成立投资管理公司是不需要股东实缴资本马上到位的,股东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认缴。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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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时不需要实收出资。现行《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出资成立时的实收出资制度已经转化为认缴制度。因此,股东在设计公司时,只需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认缴出资即可。但是,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要求实缴出资,仍然需要实缴出资。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如下: 第一步:到工商局外资登记窗口进行名称查询及名称核准申请,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第二步: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文件去商务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步:在商务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取得设立批复及批准证书后(如果经营范围中有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须同时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再到工商部门外资登记窗口办理开业登记。
咨询相关部门新的《公司法》对非货币出资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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