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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们拿这20万还了贷款,当然就是你们的共同债务了,毕竟那20万还贷所产生的房屋所有权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呀。 还有这20万是你们欠你父母的...
首先有20万属于双方父母对各方的赠与的即男方父母12万,女方父母8万。所以80万减去20万还有60万,这60万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升值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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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您父母拿走的十几万,要看您和妻子是如何约定的,若没有规定,一般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购车时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是赠与您妻子那很有可能会判给您妻子,若没有约定,婚后购买的车属于共同财产,车登记在对方名下且实际控制人是妻子,判给妻子的可能性很大,按照实际情况可能给予您折价补偿款;3、婚前您给对方买的首饰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一般视为对妻子的赠与,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同时对于财产分割,会根据照顾女方、无过错一方权益等原则,以及按照实际情况来分割。如果您想要详细了解!
1。我想知道,如果我们离婚,她是否有权分割这25万? 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 2。我现在想还父母这笔钱,就必须要卖掉房子才有钱还,而她作为共有人,不同意卖房,那么我该怎么做?如果要起诉,应该谁起诉谁来要出这笔钱? 让你父母起诉你们。 3。由于双方都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离婚时可否将共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用来做孩子的抚养费(即使其中一方不同意)? 有一方不同意不可以,要经过法院判决。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们可以选择共同还贷,也可以一方婚前财产自行还贷。4、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女方份额的赠与,房子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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