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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1、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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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法律援助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并注意递交下列材料:自己的身份证、户籍证或暂住证,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援助的基本情况,法律援助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确实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书面材料的,可以请求工作人员予以配合填写、记录。
当事人与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后,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再向法律援助机构如实提供: 1、身份证、户籍证明、暂住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农民工追索工资报酬、工伤赔偿事项除外); 3、与申请法律援助有关的案件材料。《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如果原告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法律援助成功了,人在外省现在收到法院传票了,可以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司法援助部门,或者由近亲属前去,将相关案情告知法律援助部门,要求进行法律援助。法律链接:《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人民法院不在其所在地审判的,可以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第二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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