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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方本是亲人介绍,能不告诉,我该要怎样办

2022-07-05
婚姻法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限定解决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有生活的男女,诉讼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差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两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置;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两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住关系处置。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诉讼请求解除同住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住关系,隶属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限定的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住期间财产分配或者娃儿抚养纷争提诉讼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述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你这婚是要怎样离的,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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