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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户口一般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手续。办证人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必须留指纹,拍照片。颁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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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社会普遍性问题通过柘城县法院近几年来审理的赡养案件来看,不赡养老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在农村呈日益上升趋势,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一、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1.赡养纠纷大多发生在经济条件相对困难的农村家庭,由于赡养人自身家庭负担较重,生活也有一定困难,容易引发赡养纠纷 2.农村家庭子女多,思想意识落后,兄弟姐妹之间在父母赡养问题上相互扯皮,推卸责任 3.一些子女文化水平较低,普法工作又不能及时深入农村,造成法盲较多,也是农村赡养案件多发的原因之一 4.农村习惯在子女成家后分家,一些老人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将家产全部分割给子女,自己今后的生活则完全依赖于子女供养 5.农村子女长年外出务工,也不给家中老人留寄生活费用,造成老年人生活无着落
关于集体户口小孩落户问题,回答如下:一、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二、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完结。
问题一:老师变相体罚学生怎么解决? 法律回复:1、向学校校长或当地教育局举报; 2、通过网络媒体报道; 3、找老师协商解决,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4、违反法律,找司法机关解决。 问题二: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力 法律回复:事实上,不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对体罚的违法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体罚学生,不管是否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其行为的属性肯定是违法的。具体而言,体罚会侵犯学生的以下权力: 1、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健康权是有生命的主体依法享有的保障其自身肌体生理功能健康的权利。青少年正处于身体的发育期,各种身体器官的发育还不成熟,采用暴力的方式体罚学生极易造成学生身体器官的损伤,严重者造成终身残疾。 2、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自己身体的权利。身体权的内容为权利主体依法享有或支配自己的身体,他人不得非法妨碍。体罚中侵犯身体权的情形最为多见,因为身体为生命之载体,侵犯生命权、健康权等都是从侵犯身体权开始的,如该案例中何某被扇耳光,未必危及其生命、但却损害其生理功能,破坏其身体。 3、体罚或变相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38条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老师教学中的体罚行为,其实质是教师的人格凌驾于学生人格之上的一种表现,每一次体罚都会对学生心灵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这种心灵伤害是永久的,很难愈合的,有时甚至是无法愈合的。 看到这里,ask.com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是可以进行训诫的,但是应该是鼓励性的,而不是带有侮辱攻击性的惩罚教育的。好了以上就是小学老师涉体罚学生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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