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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情况下:女性干部身份为55周岁,女性工人身份为50周岁。 2、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
从事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工作满二十五年或者在特殊岗位、艰苦边远地区从警满二十年的人民警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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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离任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限定,下列几种情况能够解决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持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笨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工人,男年满55岁,女年满45岁,持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持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工人。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本领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限定,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职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工人达到退休年纪并解决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能够,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世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世时间为准。 2、《关于制止和纠正违背国家限定解决公司工人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流程,完善审批规则(二)对工人出世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工人档案相联盟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世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世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工人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换工人出世时间和虚造档案。
劳动者解决退休,对出世日子的认定,实行身份证与档案相联盟的办法,档案和身份证年纪不符,按档案最先记载出世时间解决退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背国家限定解决公司工人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流程,完善审批规则(二)对工人出世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工人档案相联盟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世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世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工人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换工人出世时间和虚造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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