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比如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警察刑事案件回避的规定是当事人和相关的法院诉讼的人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主体类型关系,比如说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是与本案有着其他的另一方面的利害关系的人员,由上一级的机关来进行决定。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说明》:第二十三条审判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的(二)本人或其近亲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的;(四)与本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关系的;(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比如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回避制度有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和接受案件处理结果,有利于保障诉讼公正和司法机关的权威。按本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