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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约定的不履行承诺, 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2021-12-04
不履行合同不一定意味着合同无效。合同一方未履行违约,未违约方可单方解除。根据我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的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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