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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每个月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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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第六条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第七条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一、公司成立后,不按时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将核实,公司的状态在税务机关将成为非正常户,缴纳税款和罚款后才能成为正常户。此外,公司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工商局定期或随时抽查,未公示的工商局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业务例外清单。情节严重的,公司法人负责人不能担任新公司法人负责人。公司股东会被列入黑名单,进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影响以后开公司和贷款。如果注册公司一年内没有业务,只要按时申报税务,就不会被注销。如果连续几个月没有营业额,税务机关不会注销税务登记证,但需要按时(每月15日前)向税务局申报零。二、公司长期不经营,需到工商、国税、地税办理公司注销业务,不能置之不理。如果不办理注销手续,法人将进入工商、国税、地税系统黑名单,无法成立新公司。而且税务系统黑名单是终身的,法人永远无法在国税、地税系统开展相关业务。而且时间越来越长,罚款越来越多,滞纳金越来越多。工商行政管理局半年不经营的规定的,应当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按6%缴纳。城市建设税(增*7%),教育费附加(增*3%),个人所得税(八级税率),企业所得税33%,如果你的年利润低于10万,还有18%和27%的其他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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