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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丢失普通收据的再处理方法: 1、复制存根联,盖章 2、向客户汇款 3、财务人员应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买发票的数量、号码、发行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收款人 4、然后给客户签名。 二、丢失增值税发票的补充方法: 1、把存根联复印, 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 3、向本公司主管税务局报告,发行赤字收据发行原收据 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一、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交给客户入账; 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把存根联复印, 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 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 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遗失发票,不等于丧失维权资格法律人士认为: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非证明购销关系的惟一证据。在“三包”有效期内,购买者可以凭发票或“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果购买者丢失发票或“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商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仍应当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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