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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1、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
(一)吸收合并是指一个用人单位吸收其他用人单位的合并方式,被吸收单位消灭,吸收单位仍然存在; (二)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合并为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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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公司并购的类型有横向并购、垂直并购、复合并购、现金收购、换股收购、杠杆收购、承担债务式兼并、协议收购国家股和法人股、并购重组“包装上市”、买壳上市、借壳上市。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并购的类型包括: 1、横向并购:指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公司之间的并购。横向并购有利于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生产的进一步集中。 2、垂直并购:指处于产业链上游或下游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公司之间的并购。 3、复合并购:指同一行业横向并购与垂直型并购相结合的公司并购,或不同行业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复合并购是公司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组合,有利于实现经营的多元化。 4、现金收购:指以现金作为并购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等等。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1、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的各方解散。 2、合并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 风险提示:公司合并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形成有效决议,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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