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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请法院司法鉴定

2021-08-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关于笔迹鉴定过程当中需要的这些材料,到时候笔迹鉴定机构也一定会详细的通知委托人的。另外,诉讼活动当中针对原告或被告递交的检材也要先进行质证,确定检材没问题的,司法鉴定机构才会展开鉴定工作。延伸阅读:笔迹鉴定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笔迹鉴定程序怎么申请?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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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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