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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赌博的前提条件是以营利为目的,其次是金额问题。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认定,并没有全国层面的统一规定,在行政...
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以区分是赌博行为还是娱乐行为;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要看数额与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是不是“聚众赌博的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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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赌资达到了200元就可以定义为赌博了,可以由公安部门直接负责了。在山东则是人均参赌在100元以上,或者桌上赌资达到400元以上才算赌博。在四川则宽限得程度最大,毕竟是他们传统中就有将搓麻将定义为提升感情的良药了,他们在1000块到4000块之间都算赌博。不管赌资多少,各个地方的公安处理方法都是一样,一般都肯定会没收赌资,赌博的数额较大的,还要进行罚款或者更严重的有拘留操作。
违法,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要看具体情况,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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