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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渡费,是拆迁后对于被拆迁方给予的临时安置租房费用,一般18个月每平米10元每6个月一发,超出18个月增加150%,超出21个月增加20...
拆迁过渡安置费是指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可能发生费用的补助,通常又称为过渡费。补助对象是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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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摊面积单独计入补偿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应补偿面积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25平方米,按照25平方米计算; (2)增加10平方米住宅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宅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支付房款。 2、货币补偿公摊两种算法 对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作出规定。公摊面积比例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征收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的,按照该住宅房屋建设项目的平均公摊面积比例计算;征收区域用于其他工程建设的,按照23%计算。
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
这个补偿承租人是需要与出租人协商解决的,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承租人是可以要求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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