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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对租房的人们是否有补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
1、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主要有以下权利:“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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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政府是给补偿的,一般都是按照面积进行1:1的补偿,但具体应该怎么补偿,还是要看当地的政府的拆迁公告怎么要求和规定。
(一)拆除不建1、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重点项目(工程)搬迁.灾后农房重建政策补助的,旧房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予以拆除,不予补助。2、享受农村危险住宅改造补助,新建住宅的,旧住宅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拆除,不予补助。3、未享受任何补助的房屋改造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对其土坯房(夹泥墙房.木结构房)进行拆除,并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予以补助,其中房屋占地面积(滴水为界).阁楼(楼板至屋顶2、2米以上,楼板可供人行走)按110元/㎡予以补助,简易棚.单独圈舍按60元/㎡予以补助,院坝按40元/㎡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户。4、户籍没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旧房拆除后不得在该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建房。(二)拆除重建1、易于转移.重点项目(工程)转移.地质灾害避免转移.灾后农房重建补助对象,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2、对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四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户),按2万/户予以补助(若上级出台新的补助政策,则按新的补助政策执行)。3、除上述1、2项以外符合农村住宅建设条件的对象,按1、5万/户补助。(三)修理加固1、未享受过任何住宅补助政策的一户一宅对象(包括拆除旧住宅达到一户一宅),乡(町)人民政府统一按照农村危险住宅改造抗震安全的基本要求(试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住宅加固修理技术指南(试行)宣汉县农村c级危险住宅修理加固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和宣汉县农村c级危险住宅乡镇促进农户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和标准(见附件2)2、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督促农户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房屋加固维修技术导则(试行)》.《宣汉县农村C级危房维修加固内容及标准》和《宣汉县农村C级危房乡镇督促农户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及标准》,进行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功能(改厨改厕)和塑造风貌为主的维修加固,不予补助。
政策规定:《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全文;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2、主申请人在成都有户籍;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赁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方式;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办理租赁备案。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年满35周岁;(2)申请人是成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申请人是符合有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返乡退伍军人等特殊照顾对象且已成年;(4)申请人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5)申请人在成都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二)农民工申请租赁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2、在成都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处于保险缴费状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没有自有住房,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方式;4、在成都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办理租赁备案;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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