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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
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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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查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程序的办理: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长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批准。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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