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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同情你的遭遇,一旦染上毒瘾,很难戒除。 2、你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3、你可以收集对方吸毒的证据,提交法庭,法庭会考虑...
可以离婚并主张赔偿金。“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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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是同性恋,妻子起诉离婚不能得到赔偿,如果男性因重婚而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离婚的,可以得到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月26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妻子红杏出墙引发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张惠与被告王晓离婚,原告张惠支付被告王晓精神损害赔偿款3000元。这是该院第一起因妻子不忠而被判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款案件。 1997年,原告张惠与被告王晓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期间自由恋爱,1998年3月5日双方在安福县寮塘乡人民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很好,1999年1月5日生育一男孩。不料好景不长,2007年10月2日原告突然离开家庭与他人同居,给这个家庭蒙上一层阴影。被告多方寻找但音讯全无,就在被告心灰意冷之时,2008年1月2日原告主动打电话给其姐承认错误,并希望回到被告身边。经原告姐姐的劝说,被告谅解了原告,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岂知原告劣迹不改,于2008年1月27日又外出与他人同居生活,为此,原告的弟弟与其姐夫到处寻找,终于找到原告,劝其回家,却遭到拒绝,并与原告同居男子发生争执,原告弟弟、姐夫均被打伤。 庭审中,原告张惠诉称,被告经常殴打原告,并怀疑原告有婚外情,严重地伤害了原告自尊心,损害了双方的感情,其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要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被告王晓认为,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只因原告与他人私奔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要求离婚,被告表示同意,但由于原告的过错,应支付被告损害赔偿款10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后因原告不珍惜夫妻感情,与他人外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诉请与被告离婚,被告表示同意,应予准许。鉴于原告的过错,造成被告精神损害,原告应给予适当的损害赔偿,但被告的要求过高,应予核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名男子因与妻子感情不和,竟然抛妻弃子离家出走17年之久,妻子不堪忍受终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1月5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现年44岁的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农妇巫某于1983年11月与项某登记结婚,婚后于1984年和1987年生育一对儿女。由于婚后产生各种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和,项某于1990年初抛妻弃子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无任何通信联系。巫某独自带着一对儿女生活,现儿女已经长大独立生活。巫某认为丈夫离家出走多年,不履行应有义务,婚姻关系名存实亡,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是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的基础和纽带,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在本案中,被告抛妻弃子离家出走长达十七年之久,期间无任何通信联系,不履行家庭及其应尽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对于此情形,依法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因此原告巫某诉被告项某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要件,其理由成立,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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