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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车主和肇事者的财产线索,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车主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车主...
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提供的信息有限,需要进一步确认。 需确认的问题:你有没有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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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受害人自己先行垫付,然后求偿。《民诉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第九十八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你可以让交警部门通知双方,让交警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等治疗完毕后起诉;虽然现在也可以起诉,但是并不能马上解决医药费的问题,而且只能主张已经发生的费用,另外这时能够收集到的证据对你起诉不利;如果没钱治疗的话只能找对方的保险公司、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尽快起诉申请先予执行。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发生在江苏-南京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
1、你停止继续垫付。 2、关心保险的事情的话,看你具体的险种,如果是交强险,你的索赔时效从被保险人向第三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确定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保险人与第三人达成的赔偿协议生效之日或法院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而不是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3、如果是关于你垫付的3万块钱,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如果对方一直不作为,你就起诉他返还垫付款,对方一般就会积极起诉了。 4、你也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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