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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你这类问题,这个债务就转不到你这,你让你姨姨直接到法院起诉或者你姨姨给你写个授权委托书由你以你姨姨的名义起诉债务人,也就是你同意,有以下几...
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2、借款人找不到,应该赶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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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所以,如果现在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离开自己的住所地,那么视为下落不明,可以进行公告送达,你可以跟承办法官联系,要求进行公告送达,公告两个月后,即视为送达,就可以进入执行程序,查封拍卖借款人的财产了。 3、现在建议你与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尽快公告,以免时间拖得更久,难以执行。
债务人逃跑无法联系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起诉后,法院将向被告发出诉状。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期满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已经下落不明两年,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要求其财产代理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您需找到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财产,主张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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