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首先需要第一手业主证件合法,就是持有合法的房产证,因只有合法的房子方可交易和申请贷款。2、该房子必须到房管局认可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一式两份的《房屋评估报告》(内容为房子的位置、面积、户型、市场估价等)3、交易双方必须签订一式肆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可以自拟,但很容易出现错漏;建议直接在房管局购买标准格式合同,填写相关内容,双方签字按手指摸。4、合同必须经过市公证处公正盖章,或者是经过房管局盖章认证,方可具备法律效力。5、出让方携带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单、印花税单等相关文件,双方都必须携带身份证到国税局缴纳交易税费,具体税费要到税局核查资料后确定税款(税款由房屋价格、居住年限等因素决定)。原则上税款应由出让方缴纳,具体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购买方需持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到财政局契税大厅缴纳房屋契税(房子的评估价格的1.5%-3%),领取新的契税完税单。6、双方携带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评估报告》;出让方携带房产证以及第5点中缴纳的各种税费单据,购买方持新的契税完税单,到一家可以办理二手房贷款的银行(如建设银行),咨询一下二手房贷款业务如何办理。银行工作人员审核双方资料,购买方填写贷款申请表格。7、建行会要求购买方开具一个新帐户作为贷款汇款帐户,并要求购买方支付首期房款(30%或以上),出让方出具收款收据给购买方。8、银行工作人员会把双方所有资料送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办理出购买方名字的新房产证。9、新房产证由银行保管,并以该房产证作为抵押,向购买方发放70%的贷款,同时将该笔贷款划入出让方的帐户,交易完成。10、购买方按月向银行归还贷款,还清后,银行出具证明取消抵押,凭证明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下列法律风险: 1.交易主体的风险。即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自行卖房。比如,夫妻一方瞒着对方出售房屋;不通知产权共有人私自卖房等。 2.交易房屋的风险。包括多种情况: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有争议;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用于交易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等。 3.交易手续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产权变动需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4.交易合同的风险。若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5.产权风险。购买二手房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地局才会核发过户后的产权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5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