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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有: 1、前提条件,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发生; 2、形式条件,保全应当由当事...
离婚财产保全条件为 第一,需要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第二,申请财产保全要有正当的理由。 第三,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要提供担保。在离婚案件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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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法院在接受申请后,情急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案件中,如果出现婚姻中一方因为个人私利活其他原因达到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而进行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藏匿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的不能够合理处理,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离婚财产保全申请,次过程如果一方当事人采取某些手段影响法院判决的执行,法院是有权利根据保护当事人或申诉人的财产安全,保证法院判决的有效执行。
(1)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3)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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