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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一户一宅”中户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是否满足分户的条件必须按照规章制度来依法认定,并不是机械的按照是否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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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针对贫困户的救助,的确是针对一个贫困家庭的,而不是针对这个家庭某个成员的,因此也就是说,只要在这个家庭的户口本内的成员,都可以享受到救助。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至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至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户口本再是一家的,你是不是认为很乱乎。那样想就错了,这三个证件的使用主体都是家庭,上面的名字如果是一家子人的就没有纠纷,顶多涉及分家的事,而分家是家庭内部的事,自己处理,没有分家之前政府把你们看做一家,该怎么着怎么着。如果在事实上不是一个家庭,就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了,连政府人员都牵扯进去了,根据土地法的规定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认定是违法建筑,属于拆除的范围,因此没有土地使用权不怕办理房产证,政府人员敢办理,就等着挨罚吧,有可能自毁前程。还有就是政府可以在任何时候对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审查而后再次审批、批准,土地证在这时候是没有效力的,政府会把户口本确定的家庭视为首选审查对象,其次是有土地证的,不符合规定都不会批准,依法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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