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
请参照在当地公告的征地补偿方案上面的具体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失地农民土地被征收时,是会有补偿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死亡赔偿金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但农民死亡后,土地收归集体所有,就不再有补偿了。
1、只要当事人的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时,从未享受过使用权被征收本身的补偿的,就可以享受该补偿(与失地农民社保无关的);2、具体的补偿标准: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被征收的证明(合同)等,咨询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失地农民土地被征收时,是会有补偿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死亡赔偿金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但农民死亡后,土地收归集体所有,就不再有补偿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