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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道路交通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公共道路。住宅小区、单位内部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的“道路”范围,所以您的车...
一、小区内发生车祸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区分小区性质,而不能笼统地认为只要发生在小区中的车辆碰撞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只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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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区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该小区内的居民通行,不对外开放,不具有公共性,属于非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所指的道路,在城市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发生在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专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公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点必须在道路上。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概念要比一般人认识到的道路要狭隘,小区中的道路虽然也可以通行,但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比如说大卖场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如果是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单位内道路,比如厂矿内用于厂区物质运送,职工通行的道路就不是交通事故中所指的道路。校园的道路、农村的机耕路、已建成但尚未验收的公路也不属于本类道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封闭式的小区内是不存在车辆进入的情况,但如果存在车辆进入并造成了交通事故,则属于行政治安事件,不能以交通事故责任和处罚标准来进行适用,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公安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判决处理。
我理解,下述描述可资参考: “道路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围以外的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既包括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包括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包括了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执行。不供公众通行或者不作为公共交通使用的,不属于法律上所称的道路,如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城市楼群或者楼房之间的甬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内的甬道等不具有公共通行性的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中的道路。因此,城市小区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该小区内的居民通行,不对外开放,不具有公共性,属于非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所指的道路,在城市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企事业单位内部并仅供内部使用的路段等应是如此。由于在道路以外的其他场所,没有交通规则的标准,对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行为很难进行违法行为认定和过错判断。而交通事故一般是以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为前提,根据违法行为和行为人的过错大小确定事故责任。对于道路以外的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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