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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军人家庭每年只探亲一次,军官有机会休假探亲。如果时间规定,如果他们不能一次休息,他们可以再休息一次。义务兵,根据规定,没有探亲假。...
志愿兵与妻子分居两地的,其配偶每年可来队探亲一次,车船费按有关规定报销。配偶当年未来队的,志愿兵本人第二年可增加探亲假15天。配偶来队留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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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有: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4、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当在休假期间探亲;假期短的,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探亲假天数。
志愿兵(不含夫妻在一地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已婚的假期为30天。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愿兵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未婚的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志愿兵与妻子分居两地的,其配偶每年可来队探亲一次,车船费按有关规定报销。配偶当年未来队的,志愿兵本人第二年可增加探亲假15天。配偶来队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须延长时,应经营以上首长批准(最多延长一个月)。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1981年6月8日曾作如下规定:对夫妻分居两地的干部,每年应主动的安排他们探亲,如因战备或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的,爱人又未来队探望,在第二年安排干部探亲时,可一次给假60天。夫妻分居两地的干部,如每年只是干部回家探亲;其爱人不来队探望的,干部探亲假期可适当延长(不超过15天)。
军属探亲假最新规定 关于军属探亲假最新规定,据国发〔1981〕36号、湘政发〔1981〕47号文件精神,职工探亲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另外可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职工在探亲假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放。职工探望配偶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但军队一方已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再到部队探亲时,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探亲假,时间为30天,假期内本人标准工资照发,往返路费由本人自负。如果同一年内职工一方已享受探亲待遇,军方又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原领取的往返路费应该退回。 以上为军属探亲假最新规定,你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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