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员工工伤后续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完毕后申...
员工工伤的后续治疗费用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但是员工必须和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否则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之后产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是不在支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工伤后续治疗费用报销要分两种情况,一,没用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费之后,工伤保险关系即终结。后续治疗的费用一般以实际发生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司法鉴定结论能确定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在发生前要求一次性支付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后续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投保,则由单位承担。如果你需要后期治疗的话,从长期来看,较好的操作方法是不要解除劳动合同。
谁将承担工伤后续治疗费用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治疗中止后需要继续治疗。劳动关系终止后,谁来承担这笔费用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因过错给职工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关于员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的,可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没有义务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药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9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658人已浏览
1,4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