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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2022-06-13
我与所在分公司签署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因业务调整决定撤销分公司,总公司下派HR负责相关事宜。现其直接要求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提供任何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方案,并声称如不同意,会在分公司撤销的最后时刻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不提供任何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协商,直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注:(1)总公司为大部分原分公司人员提供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大部分同事转签了总公司的其它部门。(2)总公司与分公司没有任何客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的事实。(2)从工作业务来说,我所属部门为软件开发中心的一部分,同时编制是属于分公司。分公司虽然撤销,但我所属部门没有任何变化,部门的名字,从事开发的项目,人员,与其它业务部门关系也和原来一样,而且还在继续招人。(3)我完成公司交付的每一项任务,没有任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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