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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院打电话来去协助调查是公民为配合警察或其他部门开展调查的一种行为。知道案件情况的公民,具有作证的义务。协助调查是自愿的,属于没有任何强迫...
,兼职过程中,你和工作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难以认定为工伤,建议向法院起诉,以你和公司存在劳务关系,以劳务过程中人身损害提起诉讼。 来电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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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也碰到这样的情况,正好我早上有事,就约下午两点。当我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说半个小时到,我问他现在在什么地方,他就支支吾吾了半天,后来又跟我讲要交什么保密金,让我半个小时之类打到他们公司的账号上,如果不打就当违约,当时要不是我朋友跟我讲这是假的,我就真的要打钱过去了。好险啊。大家千万不要相信这所谓的跋通出版社啊。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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