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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带上新生儿及家长在内的户口本、家长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资料工作人员户...
当事人户籍被注销,可以到所在地区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依据当事人实际情况申请办理恢复户籍手续。然后当事人再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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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孩子登记时必须有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明,没有证明就不能登记。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登记,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出具出生证明,公安部门负责登记,三家密切配合,少一家不行。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不允许双重户口;因此,当事人只能凭本人在当地常住户口本原件到相应辖区的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证。
注销户口通常是由于重户引起的,必须强制注销,注销后学籍也要做相应的修改。 办理方法: 本人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身份证上的名字确实属实,带着证明到学校学籍档案室进行修改。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应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本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否则会根据本条例第20条的规定处理; 3、基于被“注”销的户口而获得的相应待遇(经济适用房),是不能过户到本人未被“注”销的户口上的,只能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重新申请;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销”户证明等证件及资料,事先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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