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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占优势是指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指在财产分割上的优势如果男方同意离婚,你直接与其协商解决即可。如果你是打算诉讼离婚,可以向法院出具表...
谁先起诉离婚谁就吃亏,这是法盲的错觉;谁先起诉离婚,与结果不存在任何关系,法院依据法律,分割夫妻共同材料,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先起诉离婚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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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自己的意思书写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请问你现在是下决心要离婚吗?如果你自己和对方达不成协议的话这边也是可以委托我们律师介入进行谈判的,无论是说要写离婚协议还是要化解矛盾,我们肯定可以更心平气和的来说明其中的问题。如果你没有办法要诉讼离婚的话,我需要了解一些基本问题。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具体是怎么认识的,相亲还是自由恋爱?是谁先提出的离婚,具体原因是什么?你们之间是否还有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呢?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免费来电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主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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