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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户口迁入子女的条件

2022-03-12
不可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6〕18号)的相关规定,只有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辽阳)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6〕18号):二、优化户口迁移政策:(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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