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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后续治疗费鉴定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
1、当事人身份的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明确肇事人是谁?受害人是谁?保险公司是谁?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是多少?当事人根据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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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伤残后交通事故的评残和鉴定,下文使整理的有关发生交通事故伤残后怎样申请交通事故评残和鉴定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对当事人伤残等级的评定及其相关问题的鉴定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定残等级的高低及各种补偿期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当事 人赔偿金额的多少。例如伤残等级、合理休治时间、陪护期限及人数、营养补偿期限、后续治疗费用、治疗用药合理性、损害因果关系等事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法定、标准法定,所以有人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论就是金钱是有一定道理的。那么在处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当中,伤者怎样选择法医鉴定机构呢?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 托鉴定的,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办案的交警机关或其上一级机关直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无须事先通知其他 当事人。通过法院委托鉴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该申 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提定。交通事故咨询中心指出,在法院诉讼当中,当事人对以上两种途 径取得的首次法医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均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但申请重新鉴定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针对目前我市交通事故诉讼中法医评残鉴定案件数量多、周期长,以及鉴定机构有可选择性,以及有的区法院已与公安交警机关建立先鉴定后立案的衔接办案机制。根据这些特点和情况,交通事故咨询中心建议相关当事人,申请法医评残鉴定前应当充分了解鉴定的程序规定,根据具体案情,在专业人士的指导或代理下,选择有利的鉴定途径和鉴定机构,以便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伤残赔偿,通常是以伤残鉴定完毕作为索赔真正的开始,因为这个时候,依赖伤残级别确定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方可具体计算出来。 具体而言,伤残鉴定完毕后,赔偿的内容包括: 1.项目计算 除了上述伤残项目内容,赔偿内容还包括一般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 2.损害分担 各个损害项目之和即是事故造成的总损失,这个时候还应当考虑各方对事故的负担问题。如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理赔结束后,对于不足的部分,是应当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大小比例进行分担的。 3.诉讼索赔 伤残案件适宜采取诉讼的途径,如此,方可完整的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内容。此外,农转城等更高标准主张也只能采取诉讼的途径获得解决。
1.当事人根据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如无责任、部分责任、同等责任、大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确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2、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一)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再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检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二)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身体素质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3、鉴定材料的确定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伤残鉴定时,丢三落四,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代理人不应轻言放弃、“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代理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正义永存。 4、司法鉴定机构的确定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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