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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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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3、办理所需手续: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的,需要材料: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结婚证、接收户主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需要材料:准迁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当然,各地具体操作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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