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缓刑不能抵减羁押的时间,也就是被羁押期限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但如果...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对于判处拘役或者宣告缓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如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减刑,同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相应减少的环境测试期限不得低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期限。判处拘役的缓刑期限不得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缓刑可以申请减刑。
1、羁押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外,一般是不适用减刑的。单纯从刑法理论出发,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减刑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都是可以减刑的。刑法第七十八条分别规定了“可以性”减刑的条件和“应当性”减刑的条件,其中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规定可以减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规定应当减刑。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可见,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外,一般是不适用减刑的,也就是说符合“可以性”减刑条件的缓刑犯罪分子一般不能减刑。至于“重大立功表现”,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列举了六种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形,如勇救落水儿童、重大见义勇为等,均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从而可以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予以减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