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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要根据每个案件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实际情况和应承担民事责任被告人的多少而定。由于此类案件是犯罪行为所引起的诉讼,所以,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承...
没有民事附带刑事的规定,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活民事诉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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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司法实践中限定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至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超出这个期间便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四、对于在侦查、预审和审查起诉阶段,有关单位和公民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要求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记录在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接受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可以进行调解处理。对于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在刑事案件起诉时,人民检察院应连同刑事案件一并移送人民法院。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对于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了协议,而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对于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在起诉时一并移送的附带民事诉讼材料,人民法院在收到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费用,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的必要性是有限的,不包括整形和康复治疗造成的费用。(2)误工费:以受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除为限,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费用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2、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受损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2)犯罪行为受损的财产必然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侦查阶段是否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有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侦查是诉讼过程的一个阶段,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包括侦查阶段。 另一种意见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起诉,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因此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状,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有的公安机关不接受被害人的诉状,告知他们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再提交。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三)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 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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