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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有以下情况的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收条有以下情况的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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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无效的情况如下: 1、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无效; 3、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收养行为无效; 4、违反收养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5、违反收养程序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收养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为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收养条件或收养程序主要包括: 1)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2)收养人未满30周岁而收养的; 3)非近亲收养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两人年龄差距不足40周岁的; 4)被收养人超过14周岁的; 5)生父母因超生而将子女送养;或将独生子女送养拟再领取生育指标的;以上违法现象,仅指一般收养而言。特殊收养应根据收养法的特殊规定,来判断其是否有效。
1、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人提起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确实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等事由的,法院会依法驳回债主诉讼请求。而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 2、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要当心。在债务诉讼中,有时除了提供欠条外,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银行转账小票,收条/收据、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 3、欠条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当心会失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4、其他违法的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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