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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办理房产公证...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购买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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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预售合同》;2面积补差协议(现房的话,无此协议);3联机备案表原件(现房的话,无联机备案表);4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5婚姻证明;6契税完税证明;7专项维修资金收据;8户口本复印件。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内容如下: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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