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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单位还需要承担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员工住院需要陪护的陪护费。存在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关于”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这个不一定的,要看员工届时从事的岗位性质;《工伤保险条例》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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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基金支付),你说已拿到了1万元的赔偿金,所以此项应当去掉;最后你真正能享受到2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个月本人工资(基金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5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此款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个月的本人工资此项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北京市的职工平均工资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来处理。
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单位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相关延伸】 问:工伤保险可以单独购买吗? 答:工伤保险不可以单独购买。在我国,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司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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