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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收养登记,去哪里办理?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二)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哪些证明?...
收养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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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收养人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2、送养人需要满足的条件: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3、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4、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关于领养孩子要什么手续问题: 收养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以及孩子成人后对老人的赡养,还有遗产继承等问题。因此收养要依法进行。 首先,收养人要符合法定条件:1、年满30周岁;2、无子女;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犯罪行为记录等;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可在北京收养,也可回到您的户口所在地收养,还可以在其他省市收养,可收养福利机构的孩子,也可收养捡拾的弃婴和孤儿。 其次,收养要符合法定程序,即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2、结婚证;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5、健康检查证明;6、因被收养人的种类不同,还要出具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社会弃婴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要提供送养协议等。
收养你孩子需要的条件及手续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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