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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纠纷可以特别授权。特别授权需要明确列举特别授权的具体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
回答是当然可以的,只要你书写特别授权委托书就行。里面列明内容即可,如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诉请求,提起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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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的,只要你书写特别授权委托书就行。里面列明内容即可,如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诉请求,提起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权限。
特殊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置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代理人变更监护权诉讼时,不能执行特殊代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理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理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许可。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些问题的意见》第69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提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只写全权代理而没有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
委托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权限是有不同的。如果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上明确写明代理人在诉讼中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权限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权限的,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事项,就属于诉讼中的特别代理;如果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特别代理”而无具体授权事项,代理人只能行使程序性权利,这就属于一般代理。一般代理的代理人不能在诉讼中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例如:人民法院受理了林某和李某的离婚诉讼,林某委托了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但在授权委托书上只写了“全权代理”,并未写明授予哪些具体权利,律师就不能代为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和上诉。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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