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指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相冲突的驳...
商标驳回的原因:一、《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标驳回的原因如下:1。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2、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在先申请的商标;同日申请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在先使用的商标,驳回他人申请,不予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