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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对养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的确定方式: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继父母抚养继子女长大的,则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不用承担赡养义务。
继子女是赡养义务人。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的,继子女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需要指出,继父母无权要求以前的继子女给付赡养费,仅指已经过法定程序解除了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情况。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且继子女已经成年的,不管是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还是生父或生母死亡,只要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解除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继父母仍有权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1986年3月21日《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指的就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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