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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
电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一般认为,犯罪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非法所有权为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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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子信息手段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电信诈骗罪,并根据数额定罪量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电信诈骗共同犯罪案件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从以下几个构成要件来认定电信诈骗犯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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