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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你这种情况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议你把住院病历、片子以及出院证明书都保存好,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需要做两项鉴定,一是证明医院有过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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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证据如何收集: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切记复印和封存所有能复印和封存的资料,并由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 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 5、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因为患者能复印的病历资料是有限的,而医院有些病历资料的撰写不需经患者签字确认,迅速对所有病历资料采取保全措施,可以防止病历资料被篡改。 6、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举证责任,但患者也不应消极等待,应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一切证据。
如此收集医疗事故证据材料: 1、拍照取证,保存原始证据,如反映事故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2、收集病历卡、病史治疗记录,保留医疗流程信息。 三、调取医院电子视频录音录像。 四、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取得鉴定报告。 五、询问证人,取得证人证言。 六、封存病例。
医疗事故的证据包括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等病历资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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