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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签合同如果是在合同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之下签订的合同,不需要承担责任,代签人此时与合同当事人成立了代理关系,除非代签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
代签合同如果有委托授权的话,超越授权代理的权限的,认定为表见代理的,效力待定,需要获得被代签人的追认才生效;没有委托授权的属于无权代理。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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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1、【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问的过于笼统,合同代签一般是民事责任居多,具体依情况分析,是否取得了别人同意,及事后是否履行,个人还是公司行为等,原则上代签的合同对签字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对被签字人无约束力。签字人如果没有取得同意,冒签,那时考虑到签字人签约时动机。目的等,民事上除赔偿责任等,有可能还要承担类似诈骗等刑事责任。 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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