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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2条规定: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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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拒绝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但同时规定,未成年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如果被告人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不予准许。上述规定实质上是强制辩护制度,也称必要辩护制度。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2条规定: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因此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满18岁的,不属于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的情形。 3、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也符合指定辩护的情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2条规定: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因此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满18岁的,不属于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的情形。 3、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也符合指定辩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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