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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到派出所了解情况,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
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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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一般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你是受害方,你可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理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该派出所所属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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